护林爱鸟,共建绿色平安家园——舂陵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爱鸟周”暨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3月31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桂阳县樟市镇舍市村的村村响广播中响起,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爱鸟周”暨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拉开了帷幕。
上午8:30,一支由湿地公园管理处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组成的护林护鸟人队伍开启了全天的行程。大家来到湿地公园周边的村民家中,挨家挨户上门普及野鸟保护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相关政策知识,引导群众与鸟为邻、与鸟同乐,支持和参与保护鸟类;在舂陵江河滩边,志愿者积极向游客宣传鸟类对维护生态平衡、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宣传预防森林火灾,禁止野外用火,保护鸟类家园;在沿江监测巡护过程中,湿地公园管理处干部职工对园区内的鸟类分布、种群结构、物种数量、生活习性、迁徙规律等情况进行了监测识别、记录和拍摄,并全面排查了湿地区域内可能对野生鸟类构成危害的情况,对周边菜园护栏丝网进行拆除,对被丝网缠住的鸟类救助放飞。
今年是第42届爱鸟周,主题是“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结合园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在保护救助野生鸟类的同时,聚焦护林防火,为鸟类生存营造了山青林翠、安全舒适的栖息环境。
舂陵国家湿地公园作为候鸟迁徙和越冬歇息地,高度重视对野生鸟类的保护、救助工作。近年来,公园管理处加大了对湿地生态防护林建设,加强了湿地管护巡查频次与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伤害野鸟行为;与县公安局、林业局、周边乡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专项行动;发动沿江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收集证据,配合湿地公园管理处共同进行野生鸟类保护。
经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舂陵湿地区域内鸟类栖息地不断拓展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鸟类资源种类和数量日益繁多,几乎每年都有新物种被监测到,目前,园区野生鸟类数量已从最初的92种增加到了166种,其中国家Ⅱ级保护鸟类达到25种。